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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狂必有天收,出门在外要低调行事,负责后果很严重。
据网传视频显示,7月5日清晨5点左右,河南宜阳一餐馆发生一起命案,凶手用剪刀行凶,造成一死一伤。
知情人透露,本来是两桌男女都是在吃饭的,期间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双方发生了争吵,后来更是变成了互骂,其中一桌人多势众比较嚣张,几次拿板凳砸对方。
但是由于周围的人比较多,在众人的劝说下气氛又缓和了下来,大家一看没事了打不起来就都放轻松了。
这时候双方都觉得没什么事了,于是另外一桌的黑衣男子程某就想着走过来双方化解一下矛盾事件就算了。
黑衣男子程某刚走过来,这边的几个人就围住了他在说些什么,看这情景双方只要把话说开了应该问题不大了。
程某也是看他们人多,怕事情闹大主动过来求和,这时候一个穿白衣的男子季某一把搂着他脖子把他拉到身边,一脸嘚瑟的问他知道错了没,知道错了没。
不知道为什么,说着说着,季某突然对着程某的胸口就是3拳,想到自己主动求和还被打,程某怒火中烧,顺手抄起随身携带的剪刀,反手狠狠的对着季某的胸口就扎了进去,然后跳出包围圈,旁边一人想包抄他,也被他一剪刀刺在脸上,退了回去,而程某也被众人按倒在地上。
此时被刺的季某才感觉到不对劲,掀开上衣一看,自己的胸口鲜血直流,一阵钻心的疼痛让他再也站立不住,直接坐倒在地上。
看到他坐倒在地上旁边一个同行的女生赶紧过来帮忙止血,只是谁也没想到会有生命危险,以为只是受了点外伤。
直到季某直接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其中一个同行的女孩更是被直接吓得当场大哭了起来,大家手忙脚乱的打电话叫救护车。
可惜的是还是晚了一步,季某因为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时年24岁,另外一个被刺伤脸部的刘某27岁没有生命危险,凶手程某32岁,目前已经被抓捕归案。
7月6日,宜阳县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这起因为就餐引发的冲突,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本来聚餐吃饭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结果却因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甚至闹出了人命。
其实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还是因为,逞强好胜才酿出的悲剧,本来因为一点点大的小事,也算不上什么矛盾,把话说开了就好了,但是喝了酒之后就变的不一样了,酒后太容易冲动。
对方都已经过来主动求和了,季某不仅不依不饶,反而对着程某胸口就是3拳,当然人家也不会白给你打,你打了他3拳人家给了你一剪刀,让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3拳换一命值得吗?
所以说做人不要太嚣张,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得理不饶人,觉得自己很牛批,你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比你横的人多了,遇到一个你就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有网友说是季某先动手的,那么程某的行为算正当防卫吗?
正当的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从正当防卫需要满足的五个条件来看,很明显程某属于防卫过当,而且手上还持有凶器,所以我认为应该构不成正当防卫。
此事也告诉我们,遇到事情要理智,冲动是魔鬼,当你后悔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尤其出门在外一定要低调点。
人家都说喝酒不谈正事,酒后容易冲动,少喝为宜,多喝伤身,千万不要酒后逞强好胜,要不然后果可能是你承担不起的。
这件事没有赢家,程某虽然出了一口气,但是也因为自己冲动的后果,一剪刀断送的不止是季某的生命,也是自己的后半生,32岁的人生戛然而止,真的值得吗?#头条创作挑战赛#
人家都说打架打赢了进局子,打输了进医院,这个道理怎么都不明白呢?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大家觉得3拳换一命值吗?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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