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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一位肺炎并发呼吸衰竭的老年患者被收治在武汉某三甲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张栋的病房内。10天后,他的病情趋缓,但不算治愈,张栋就决定告知病人出院。
张医生的决定很大程度因为,这位患者住院费用已达1.9万元,按照新标准,他只剩约1000元的治疗额度——超出的部分,很可能需要医院来承担。
如果按照之前的收费模式,这位患者可以在恢复到更好时出院,但在DRG/DIP改革后,医生开始考虑了病情之外的东西,“还要学当会计师。”张栋感慨。
DRG/DIP改革是指,医疗费用结算由按项目付费变为按病种付费。以往,按项目付费时,患者住院期间的诊断、检查、治疗按项收费;而按病种付费,是将一个病种的所有费用打包,不论治疗过程使用了多少药物、耗材,每个病种都有提前设定的付费标准。
如果医院的治疗费用低于打包价,就能获得差额,成为利润;如果医院治疗时超出打包价,医保部门会拒付超额部分,医院可能出现亏损。
这场医疗付费模式改革在患者端也产生了一些涟漪:比如有患者感到医院开的辅助药物变少了;不过,也有身患多类疾病的重病患者遭遇医院拒收。
一位天津的医生就遇到过此类情况,一位老年患者同时身患胃肠道肿瘤与心脏病,单是胃肠道肿瘤这一个病就可能超出DRG额度,如果在同一家医院同时治疗心脏病,超额更大。在被多家医院推诿后,最终这位老人托关系以自费的形式住进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医师郝永强说,在上海这样一个老龄化高的城市,临床上经常会遇到需要置换关节的老人同时身患肿瘤、糖尿病等。
尽管医生们颇有微词,部分城市的三甲医院顶住压力拖到今年才勉强参与改革,而医保部门更愿意将这些问题视为“改革期的阵痛”。
在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郑杰看来,DRG模式下确实存在一些先天顽疾,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特殊病例除外支付、更合理的DRG分组方式来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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