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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6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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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查询,民事诉讼法之中“立案“一共9处,“受理“一共27处。
这个“立案”是法院、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相向行为,双方均可以使用立案进行各自表述,法院也有立案大厅、立案窗口等立案表述,以便接待来立案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通常,委托书有代为立案一项。律师立案指律师代为立案,律师根据授权委托能“立案”,
据我经验,律师持含有代为立案的委托书,尚无受到拒绝接待情形,法院是认可的,认可代为立案。
小哥哥这个称呼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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