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3-6-15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发展,保障香港居民在内地的社会保险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於2019年11月29日发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在内地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暂行办法》,在内地就业和居住但未就业的香港居民(包括雇员、自雇人士及居住但未就业的香港居民),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内地社会保险,并在符合条件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是2019年才改的,暂行是2020头出的。
不可能2011年就开始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