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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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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来自己贴子,统一回复楼上大家
房子情况:付首付时公婆出了一部分钱,数目真心不多(楼主三四年左右工资吧),这在上海也是普遍情况,但不同的是,因为公婆也是比较穷的人,这些钱相当于他们大部分积蓄了,所以出钱的时候他们觉得以后没保障,要求房产证上加他们名字,本来我是考虑房产证上一堆名字以后办事包括涉税都挺麻烦的不太想加,但怕引起误会我是图财的,所以没多考虑就让加了。可能有亲也有疑问既然钱不多干嘛要他们出,楼主只想说买房时楼主自己家经历过变故一分钱没留下,只有老公一部分积蓄但不够首付。如果换作现在我应该会选择给他们打欠条或找别人借,倒不是想跟他们撇清关系,就是觉得干嘛不索性全靠自己。
亲戚关系:公婆兄弟姐妹中的一个,男。这也是我觉得不方便的原因之一,赤膊、上厕所从不关门、当自己家一样在客厅横躺竖躺,反正有一类人的行为素养大家自己脑补
是否有什么原因:绝对没有。有老婆有儿子,正常的一家三口,在家负责烧饭,剩下的时间就只有棋牌。所以人家想到的一个很好的休养方式就是到我们家,一是房子比较大又是新房比较舒适,二是公公每天伺候他给他好吃好喝(公公真是个烂好人,受不了这点),相当于每个月出来一周度假时间,你说人家是不是乐意?
说起来整件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大事,但时间长了真心就成了矛盾的起源,一是让我觉得公婆拎不清,自己年纪一大把了还招个人到家里来伺候得这么起劲,也完全不考虑现在跟儿子儿媳一起生活太平点算了。二是觉得亲戚也是非常不自觉啊
所以跟一堆拎不清的人你说来火不来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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