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2-9-22 15: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链家的合同法院都会认可的,一看就是不懂法在胡言乱语。
其实法院认不认可合同的问题,是个外行臆想出来的所谓的有意义的问题。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案子的时候根本不会去思考我要不要认可当事人间的合同的问题,正确的说法是法院认不认可一方主张的事实,认不认可其根据其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支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至于合同只是一方主张双方纠纷相关事实一个重要证据,即书证,还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物证等。法院结合双方陈述、举证质证、辩论意见,认定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条文审理案件作出判决,除了在格式合同方提供合同损害对方利益时考虑下双方地位是否平等,正常情况下,跟合同谁起草的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认不认可是说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那么这样说,基本上上海市下绝大多数中介起草的房屋买卖合同,哪怕是当事人自己起草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不属于虚伪通谋的意思表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能力范围签订的合同,不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另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其他部分也是有效的,比如做低房价条款通常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合同重不重要?重要!而且非常重要。但是,这个链家中介应该这样说,我们的合同内容比较全面,对绝大多数二手房屋交易中容易发生争议的地方都有涉及,最大程度有利于交易正常履行,出现争议也有合同依据,不会出现合同没规定的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设定也比较合理,是个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规范文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