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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在2014年11月13日上海市房管局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
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房屋需为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
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这个价格买的到普通住宅??
政策实施9年,早就不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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